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现将近期界首交警开展统一行动查处的部分酒驾违法人员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段某红,2022年12月06日,在人民东路“国税局”门口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92mg/l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0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贾某善,2022年12月25日,在界首市顺河路红星美凯龙门前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04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17.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卢某帅,2022年12月25日,在东顺河街红星美凯龙门前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8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王某林,2022年11月25日,在新阳路“骆驼电瓶”门口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28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4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杨某峰,2022年12月25日,在东顺河街红星美凯龙门前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76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7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张某杰,2022年11月24日,在颍河东路“车管所”西50米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57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46.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界首交警在此提醒
亲朋好友聚餐
请勿酒后驾驶!
来源:界首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