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现将近期界首交警开展统一行动查处的部分酒驾违法人员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孔某禹,2023年01月06日,在界首市复兴路深圳达实商贸城南门口路东段被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69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8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杜某伟,2023年01月19日,在界首市S255省道30公里处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26mg/l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2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刘某华,2023年01月19日,在界首市S255省道30公里处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45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4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刘某亮,2023年01月09日,在界首市G329国道1156公里处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6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肖某刚,2023年01月05日,在界首市顺河东路与陶艺路交叉口路段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93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0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界首交警在此提醒
亲朋好友聚餐,请勿酒后驾驶!
来源 |界首生活114,界首同城信息整理综合
法律顾问:星驰律师事务所 王凯律师 电话:18856889008
▍界首生活114客服/商务合作 电话:1665585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