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促进殡葬领域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满足市民殡葬活动需求,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有序恢复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祭扫活动
即日起,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市所有陵园、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恢复现场祭扫活动,殡仪馆恢复守灵和遗体告别等相关业务。
二、落实基本防控措施
(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结合恢复祭扫活动工作实际,落实“扫两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通过错峰祭扫、限流祭扫等方式,严格控制祭扫场所内人员数量,减少人员逗留时间,做好祭扫场所的卫生清理和设施消毒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干净。
(二)各殡葬单位要积极倡导不跨区域祭扫、文明祭扫、从简祭扫,采用敬献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先人,禁止携带塑料花等不可降解和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入园。
(三)异地回阜人员应服从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主动报备行程,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在获得相应健康码的条件后方可赴墓园进行祭扫。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陵园、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负责人为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压实主管责任。各县市区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各殡葬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责令暂停活动。
(三)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督促各殡葬服务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相关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因个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阜阳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