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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头条  >  本地  >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刘永春代理市长职务!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刘永春代理市长职务!
2022年08月29日 19:19   浏览:107   来源:同城信息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8月29日,界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子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建丽、王东升、吕森、刘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建利,副市长卢萍,市人民法院院长蒋承光、检察院检察长闫鹏远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思彬辞去界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决定界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永春代理市长职务。


会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要求相关委室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精心谋划实施,认真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市委决定,讲政治、顾大局;带头遵守大会纪律,讲正气、守规矩,真正把本次会议开成一个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大会。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丁思彬辞去界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8月29日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丁思彬提出辞去界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丁思彬的辞职请求,报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关于界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永春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2年8月29日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提请,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界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永春代理市长职务,报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8月29日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程是:选举界首市人民政府市长。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来源 |界首生活114,界首同城信息整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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