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2〕23号)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阜阳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面向全市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界首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界首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界首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界首市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有效阜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阜阳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阜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二、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界首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10月10日--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并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申请人员请加入“界首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616613051)便于咨询与发布通知,申请进群验证码请写姓名、认定学科。
(二)集中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申请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完成体检。
符合在界首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在10月20日--11月10日(体检中心每周一公休不体检)到界首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界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武大道689号健康科普基地二楼),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时,请遵守体检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界首市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材料需按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进行提供。
1.确认时间
11月8日--11月1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以上时间为界首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暂定时间,如有时间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界首教育发布”或QQ群内消息。
2.确认地点
界首市民中心(复兴路北侧、融城大道西侧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三楼教育局窗口。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请提前下载“皖事通”并申请“安康码”,扫行程码和安康码进入市民中心,现场确认时要佩戴口罩,按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确认。
3.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界首市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照片须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资格认定网报使用的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使用标准证件照,不允许使用自拍照和过度PS的照片)。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申请人网报时选择邮寄的,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界首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 |界首生活114,界首同城信息整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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