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12月8日发布2023年放假安排,其中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除夕)至27日(星期五,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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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12月8日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3年寒假将至,为深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违规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化治理,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在寒假期间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对线上学科类机构和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天候深度巡查,严防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多管齐下,持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测和调控,全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将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持续加强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寒假前对行政区域内非学科类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坚决维护学生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拓宽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区群众等共同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通知强调,各地要科学引导,共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充分利用寒假契机,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力度,向家长宣传校外培训相关政策,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来源:中国政府网、AHTV第一时间
来源 |界首生活114,界首同城信息整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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