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国内疫情严峻形势,
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同心战“疫”。
但仍有个别人员无视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公然做出违反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
界首东城居民王某某于2022年3月30日从省外返回界首,没有按照规定在家隔离7日,于2022年4月2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去太和县税镇,回来途经太和与界首交界卡点时,该人不能出示48小时核酸证明。工作人员让其进行核酸检测,该人不听劝说,驾驶私家车停在卡点单行道上,拒绝听从交警指挥,扰乱疫情防控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王某某违反了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界首市公安局决定给予该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杭州发布 通报,4月5日,宁某某、党某某从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杭,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调查期间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已被上城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