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界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际,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安全头盔佩戴行动,对辖区内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依法予以处罚!
具体查处内容
一、查纠重点
1.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2.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二、具体处罚标准
1.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1分;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予以纠正、教育和曝光。发现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参加义务交通劝导半小时、现场发朋友圈集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