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市委统一部署和阜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阜阳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0月15日对界首市泉阳镇党委、戴桥镇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泉阳镇、戴桥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界首市阜康阳光大酒店一号楼1102房间;
(二)邮政信箱:阜阳市0090号信箱(转阜阳市委第八巡察组收);
(三)意见信箱:界首市阜康阳光大酒店门口、泉阳镇政府门口、戴桥镇政府门口;
(四)电子邮箱:ljsw3lxcd8z@126.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19166159556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泉阳镇、戴桥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阜阳市委第八巡察组
2022年9月14日
来源:阜阳市委第八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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