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一时方便
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
偏偏“反其道而行”
引发交通事故
给正常行驶的交通参与者
带来安全隐患
界首市逆行案例
00:07
2022年8月24日,当事人张某驾驶一辆电动车沿界首市人民路南侧辅道自东向西逆向行驶至康佳专卖店门口时,与沿该路段正常行驶的当事人王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案例
00:07
2022年8月15日11时30分许,当事人孙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沿界首市新阳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新阳路与颍河路交口(走机动车道闯红灯)左转弯时,与当事人王某驾驶的沿颍河路自东向西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当事人孙某受伤,两车受损。
骑行电动车时
仍有部分人为了一时的方便
违反交通规则
逆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等
结果图来的不是方便
而是惨痛的代价
上面这些事故发生时
驾驶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如果佩戴了安全头盔
事故发生时
能有效得保护头部
切记,头盔是骑行人遇到危险后的
最后一道防线!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而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人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这里的“右侧通行”在路口就是按逆时针方向骑行。反之是“逆向行驶”,是错误、危险的。
交警提示:左转、直行非机动车遇红灯信号时应在停止线后方靠左等候,给右转非机动车留出通行空间。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来源:界首交警
来源 |界首生活114,界首同城信息整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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